日前,教育部官網公布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6038號建議的答復》,教育部表示,現階段不適宜將發明專利納入高考加分項目。中學生有發明創造等方面特長的,可計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為高校招生的參考。
早于2014年,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和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明確提出取消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考生相關科研特長和創新潛質可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
教育部指出,高考加分事關考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在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為高校選拔人才提供多元評價信息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具有高利害性的特點,個別中學、學生及家長不考慮學生個人實際,功利性追求通過加分等“捷徑”進入大學,甚至不惜“造假”,嚴重違背了學校教育教學和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社會公眾對此強烈反對。為此,近年來我們對高考加分進行了清理和規范,取消了奧賽獲獎者、體育特長生等特長類加分項目。因此,現階段不適宜將發明專利納入高考加分項目。
教育部表示,下一步該部將以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為遵循,按照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的總體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的各項改革舉措,積極推進普通高中教育教學改革,加強對青少年創新教育培養,提高育人質量。
附:
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6038號建議的答復
教基建議〔2020〕513號
您提出的“關于落實對青少年進行創新教育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普通高中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銜接義務教育和高等教育,在人才培養中起著承上啟下的關鍵作用。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對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培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類人才、建設國家創新人才培養體系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教育部積極推進育人方式改革,加快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積極探索多元錄取機制,著力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切實提高育人水平,為學生適應社會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來職業發展打好基礎。
一、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2016年,教育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锏闹笇б庖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荚囌猩浫∧J胶鸵幏队行?、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吨笇б庖姟访鞔_提出要進一步擴大招生錄取綜合改革試點,要求試點地區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重點考查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修養和社會實踐等方面情況,切實改變招生錄取唯分數的做法。目前,全國31個省份均已正式發布了中考改革實施意見,在推行學業水平考試、完善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改革招生錄取辦法、進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加強考試招生管理等方面結合實際細化了政策舉措。其中,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浙江、福建、山東等7個工作基礎扎實的省份和海南、寧夏、西藏、新疆等4個人口較少的省份率先在省域范圍全面推行了招生錄取綜合改革,其他21個省份均確定了1—2個地市作為招生錄取綜合改革試點,并結合本地實際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傮w來看,各地中考改革實施意見出臺后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有利于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進教育公平和發展好素質教育,有利于高中階段創新人才的培養與選拔。
二、加強中學與高校教育銜接,加強創新人才培養
2014年,國務院出臺了《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啟動高考綜合改革,探索建立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這次改革的基本原則之一是整體設計從基礎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之間銜接溝通。具體體現就是實施選科選考制度,高校根據不同專業培養要求提出選考科目要求,學生可以根據高校專業報考科目要求和自身興趣特長,在一定范圍自主選擇升學考試科目。目前,全國已有14個省份啟動了高考綜合改革,高校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提出選考科目要求,高中學校通過推行選課走班、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開展學生發展指導以及強化社會綜合實踐活動等舉措,進一步增強了高中課程的選擇性和學生的自主選擇能力,有力促進高中教育和高校教育的銜接。
2020年,教育部出臺《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強基計劃)。強基計劃旨在服務國家戰略,招收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堅持育人為本,探索在招生中對學生進行全面、綜合評價,轉變簡單以考試成績評價學生的做法,引導中學更加重視學生成長過程,更加重視培養學生綜合素質。加強統籌協調,與加快“雙一流”建設、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加強科技創新等改革相銜接,形成改革合力。
三、減少和規范中高考加分項目,促進教育公平
2014年,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和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明確提出取消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考生相關科研特長和創新潛質可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高考加分事關考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在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為高校選拔人才提供多元評價信息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具有高利害性的特點,個別中學、學生及家長不考慮學生個人實際,功利性追求通過加分等“捷徑”進入大學,甚至不惜“造假”,嚴重違背了學校教育教學和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社會公眾對此強烈反對。為此,近年來我們對高考加分進行了清理和規范,取消了奧賽獲獎者、體育特長生等特長類加分項目。因此,現階段不適宜將發明專利納入高考加分項目。中學生有發明創造等方面特長的,可計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為高校招生的參考。
下一步,教育部將以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為遵循,按照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的總體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的各項改革舉措,積極推進普通高中教育教學改革,加強對青少年創新教育培養,提高育人質量。
感謝您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