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不知道公司、個體戶、分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的概念。先說說公司,個體戶,分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的區別。
企業與公司
在工商登記中,有些組織形式屬于企業,但不屬于公司。與企業相比,他們是“機構”。兩者的區別在于,企業(包括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的。除了公司,企業還包括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但不包括個體戶。
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的區別
個人獨資企業簡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按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的企業法人,由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歸投資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或家庭)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個體工商戶,簡稱個體戶,是指生產資料私人所有,以個體勞動為主,勞動所得由勞動者個人自行支配的一種經濟形式。個體工商戶有三種組織形式:個體經營、家庭經營和個人合伙經營。因為個體工商戶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所以個體工商戶不具有法人資格。
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一個法人股東,公司全部股份或出資歸一個股東所有的有限責任公司。在一人公司的情況下,如果股東能夠證明自己的財產獨立于公司財產,就可以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個人投資的三種不同的法律形式。本文從幾個方面對這三種法律形式進行了比較。
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的區別?
首先,法律地位不同。根據我國法律,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可以分為自然人和法人。
個體工商戶不具有法人資格。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經營的公民為個體工商戶。
個人獨資企業是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由自然人投資,其財產歸投資者個人所有,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是具有完全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其次,投資者不同。個體工商戶可以由一個自然人或者家庭共同出資;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是自然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由自然人或法人股東設立的。
然后,物業負責的范圍不一樣。
個體工商戶:對清償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即不限于投入經營的財產,而應以其全部財產承擔責任。由個人經營,以個人財產承擔;是家族式經營,由家族財產承擔。
個人獨資企業:一般情況下,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只有在企業注冊時,明確以家庭共同財產作為個人出資,家庭共同財產依法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然后,適用的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按《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侯
其次,涉及的所得稅不同。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獨資企業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繳納企業所得稅,向股東分配利潤時繳納個人所得稅。從這個角度來說,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比“一人公司”更有優勢。
總公司、分公司
> 說到公司,還經常聽人提起總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母公司,這都是啥意思?有啥區別?總公司其實就是公司,因為有分公司的關系,所以叫做“總公司”,但是分公司沒有獨立法人地位,出了啥事兒都是總公司擔著。
母公司、子公司
但是母公司和子公司與總公司和分公司就不一樣了。母公司和子公司都享有獨立法人地位,都是公司,只不過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資方(或者說控股股東),二者之間是投資關系。
在集團公司中,母公司、子公司的概念使用的較多。
法人和自然人
前面提到了多次的“法人”,到底是啥意思?
法人不是自然人意義上的人,是對公司、企業這樣的組織的一種擬人化說法。這里我們常常提及的那位“法人”,其實是“法定代表人”做一個區別。
法定代表人是一位“自然人”,通常是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但其實“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不在公司任職,可以不是公司股東。
公司、企業、事業單位都是法人,但是個體戶、分公司都不是法人。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我們常說的公司,其實指的是“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責任”兩字常被省略,怪不得這么多公司扔下爛攤子不負社會責任…
然而,還有一種有限公司,叫做“股份有限公司”,兩者又有什么區別?
以《公司法》來說,二者還是有很多不同的,但一個大方向就是有限公司適用于中小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通常規模比較大(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
一人有限公司、個人獨資企業
對于有限責任公司來說,可以只有1名股東,這就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與一人有限公司容易混淆的,還有一種組織形式,叫做“個人獨資企業”。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就是另一家公司)。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應該帶有“有限公司”字樣,而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則不能有“公司”二字,因為它不是公司,是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雖作為“企業”,但較之“一人有限公司”而言,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有很多相似之處,只不過個體戶連“企業”都不是。
內資公司、外資公司
某某某家的孩子都去了外資公司了…好像很牛……
其實外資公司是和內資公司相對而言的,就是投資者身份不同而已。
外資公司其實是一個總的概念,具體還分為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和外商投資合伙企業。
合伙企業
合伙企業,是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組織,也是為了盈利,但不具有“法人”資格。
合伙企業的優勢就是“靈活”,很多“規則”都可以由“合伙協議”來規定,不像注冊個“公司”,《公司法》有一大堆限制,而且最重要的是,合伙企業運營的好是能避稅的。
想要成立一個“合伙企業”,需要先了解它的類型,常見的有:“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企業”,承擔的就是無限責任;而“有限合伙企業”有兩種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責任,“有限合伙人”承擔的是有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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