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和資產轉讓是企業重組和并購最重要的形式之一,也是一種常見的方式。但是股權轉讓和資產轉讓還是有一定區別的。以下是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的區別。
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的區別:
1.轉移的對象不一樣。
資產轉讓的客體是資產,股權轉讓的客體是股權。
2.起源不同。
資產的來源有三個方面,即企業加入的股東成本資金,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積累的、通過負債獲得的資金來源。然而,股權是不同的。股權只留存在企業,沒有留存股份的不是企業公司。股權轉讓轉讓的是股權,登記轉讓轉讓的是資產。對于資產而言,資產是公司擁有或控制的經濟來源,可以用貨幣計量。對于企業或公司來說,資產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股東的錢組成的企業資本,另一方面是公司經營過程中獲得的財產。這是一個完整的概念。但股權只留在公司,非企業制度的公司沒有股權。
公司股權轉讓和資產轉讓有什么區別?
3.買賣的主體不同。
資產歸企業所有,股東歸股東所有。企業有權轉讓自己的資產,但不能轉讓股東權益,否則就是侵吞股東權益的行為。相應的,企業股東只能轉讓自己在企業中的股份,不能轉讓。
才能轉移企業的資產,否則就是對股東行使企業權利的侵占。
4.是否需要繳納營業稅是不一樣的。
只要將轉讓活動視為資產轉讓,就必須繳納營業稅,但如果視為股權轉讓,則無需繳納營業稅。因此,一項交易被視為資產轉讓或股權轉讓,關系到企業或自身的切身利益。尤其是那些巨額交易,營業稅可能達到數百萬現金。所以資產轉讓不能等同于股權轉讓,必須確定轉讓的性質。
5.獲得的權力和利益是不同的。
收購資產是對公司全部資產的實際經營權,即在資產購買交易成功后,購買公司可以直接或委派人員組織已從被購買公司購買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生產和經濟活動,并對其經營的全部資產享有一定的行使權。但股權收購是對被收購公司的資產擁有或控制的權利,收購公司不能直接參與被收購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也沒有直接行使公司登記的權利。
6.冒險有不同的方式。
資產購買成功后,購買公司直接組織或參與被購買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并充當和處置一定的危機活動,如購買危機、銷售危機、資產儲存危機、運輸危機、處置危機、投資危機、納稅危機等。購買股權只是起到投資利益危機的作用,在人力、財力、物力上比不上實現購買資產的公司。這就是上述公司股權轉讓和資產轉讓的區別。如果您需要在深圳進行公司轉讓的相關業務,可以咨詢我們深圳辛凱投資工商代理有限公司,我們擁有18年的行業經驗,最大限度的為客戶創造價值,為中小企業提供一站式專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