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很多公司為了降低成本而把公司地址選在注冊公司,的時候,在公司運營的初期,很多公司選擇商業和兩居室的辦公場所。但是隨著后期公司的發展,很多公司會因為各種原因搬遷公司地址。但是,公司運營人員就不那么了解了。公司地址搬遷的法律規定,沒有工商變更,會對公司造成一些潛在的風險。那么,公司地址變更后,如果不及時進行工商變更,會有什么風險?
公司變更了經營地址,但沒有進行工商變更,即公司營業執照地址與其經營地址不一致,存在的風險大致分為以下四個方面。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公司住所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向當地公司申請設立分公司的登記。
如果公司更改營業地址不改會怎么樣?
1.面臨罰款: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未按照本條例規定辦理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至10萬元罰款。
2.失去權利保護的風險:
企業涉及訴訟事務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企業法人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轄,法院的文書也會送達住所地地址。如果因為企業經營地址變更而無法接受法院文書并出庭,可能要承擔法院缺席判決敗訴的風險。
3.吊銷營業執照: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經查處,將給予警告、限期改正、責令限期停業整頓、暫扣營業執照甚至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逾期不辦理,情節嚴重。
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4.無法收債:
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履行不清債務、未在注冊公司所在地履行債務、注冊地與營業地不一致可能導致債務履行困難。